第二十三章 诗成惊天地-《我真的不是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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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目不忘的能力,让他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把这里的藏书看了五六十本。

    持续下去,要不了几个月,这偌大藏书阁,就能被沈金全部消化。

    而得到的知识,还有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认知,让沈金很满意。

    毕竟掌握了这些,以后就算是单独离开陈家镇,也不用担心害怕了。

    没多久,书仙子送来美食。

    有鸡汤,烧鱼,青菜,白粥,馒头。

    这可不容易做,显然是早有准备。

    沈金习惯了书仙子的照顾,自然的享用起来。

    吃饱喝足后,沈金擦了擦嘴,看向站在一旁的书仙子,看它正打算要收拾残羹,心中微微一动。

    享受别人这么久的照顾,是不是应该给点甜头了?

    毕竟这张老脸,哪怕看习惯了,但总归是不够赏心悦目。

    要不试一试?

    略一沉吟。

    沈金道:“书仙子,近日我读书有点收获,突然酝酿出了一首诗,我写给你啊。”

    书仙子打算收拾呢,闻言愣住,不敢相信的看着沈金。

    “真的吗?先生?”

    “这还能有假,给我准备纸墨笔砚。”沈金微笑。

    “嗯呐,我这就去准备。”书仙子惊喜的一转身消失不见。

    沈金起身,来到了旁边的书桌。

    书仙子已经在这里出现,正在研墨,并且桌子上已经铺了一张白纸,还有一支毛笔。

    沈金淡定的走过去,捻起了毛笔。

    这半个月,也不全是读书,他也每天假装练字,而且进步飞快,写出的字体,更是别出心裁,来自前世的瘦金体,有了四五分的笔力。

    这全新的字体,独特的风格,让钟吾生都看的目不转睛,还现身问过一次跟谁学的。

    沈金给出的答复是,这样写着好看,写着舒服,就这么写了,没跟人学。

    此后,钟吾生沉默了好几天。

    执笔,眯眼,酝酿,沈金摇头晃脑。

    书仙子一脸期待。

    楼下,钟吾生,也悄悄关注过来,眼神复杂。

    天生文心,过目不忘,独创字体,见文气而顿悟,如今半月读书,就能写诗?

    你要说不是我老师心儒的转世身,我自己都不信。

    酝酿片刻,沈金睁开眼睛,毛笔在砚台之中,一点墨汁,然后在雪白的纸面上开始下笔,笔墨之中,蕴含自己的文气,如此,方显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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