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魂蜜结晶-《最后一个混元圣人》


    第(2/3)页

    “提示:你获得钦原之力,当你激活真灵印记时,与钦原以及其后裔进入友善状态,无法攻击也不会受到钦原与其后裔的攻击。”

    “提示:你的真灵印记初步激活,获得钦原之力,飞行速度+30%,包括御气、御剑、遁光速度,每日一次闪烁,最大距离5公里。”

    看完系统面板的提示,李维算是清楚怎么回事。

    在受到钦原之子攻击的瞬间,自己凝聚了那什么真灵印记,也不是很清楚自己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提示面板也没有记录,只知道这真灵印记让自己莫名获得钦原之力,所有飞行速度+30%,并每天拥有一次传送能力,最大五公里。

    李维回忆起那钦原之子明明在自己巢穴上方,一瞬间就出现在自己面前斩掉自己一只手,这能力的确是防不胜防。

    而且他还知道,这个能力会随真灵印记的完成度增加而不断增强。

    现在增幅30%,以后可能是50%,100%,乃至更高的增幅。

    而且,这还只是钦原之子的增幅,这真灵印记可融合的异兽血脉可不仅仅只有钦原,也可以融合其他强大异兽的力量。

    如果能将真灵印记的完成度达到100%,融合36种异兽,啧啧,相当于获得三十六种异兽的能力。

    “有点麻烦!”

    因为不是所有怪物都可以汲收其力量修补真灵印记,只能是某些特殊的异兽。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保命凝聚了这真灵印记,他之前获得的那个未知传承貌似断代了,任务栏里那个全是问号的连续任务已经消失了。

    不知道是赚了还是亏了,反正李维不觉得亏。

    不说需要保命,也不知道这未知传承相比真灵印记哪个更强,关键谁也不知道那传承的后续还在不在。

    世界都破碎成这样,又没有提示,他压根不知道后续传承在哪里,有没有消失或者被别人拿走,就这满是问号的情况,一切全凭天意,这哪有现在可以确定的真灵印记好。

    看起来一切大好,但现在有个问题摆在李维的面前,他现在残废了怎么办?

    状态倒是恢复到了最好,气血法力都已经恢复,但断掉了两条腿与一只手,现在只剩一只手,整个人差点削成人棍了。

    这会貌似就躺在妖蜂皇的住处,身边就是那散发着恐怖压力的钦原之子,他环视四周,巨大的蜂皇室四周并没有看到其他想象中专门产卵的蜂后什么的,也不知道这么多妖蜂是怎么来的。

    这时这外传来细微的声音,他抬头看到蜂室上方许多六角蜂窝中涌出一股股白色与红色混和的气息,然后只见钦原之子张口猛的一吸,所有雾气被吞入腹中。

    雾气源源不断涌入,妖蜂皇不断吞噬。

    过了一会,妖蜂皇张开吐出一粒粒像冰糖一样的结晶落在地上。

    其中一块弹到李维面前,他伸手捡了起来,立即感应到妖蜂皇的目光看过来,一刹那的强大压迫令他下意识将手中结晶扔掉。

    但就这一瞬间他看到了这结晶的属性,就是通用任务中的魂蜜结晶。

    魂蜜结晶:妖蜂皇结合魂力与生命力产出的魂蜜。

    效果一:每块增加法力上限20点,最多生效10块。

    效果二:在一天内连续炼化20块魂蜜结晶,先天悟性+1,寿元+20,最高不超过五星,不可叠加。

    当看到能增加先天属性时李维就是一喜,但当看到上限不能超过五星,喜悦瞬间大打折扣。

    他先天悟性已经是五星上,吃再多也无法增加。

    不过,自己不用卖给别人,或上交给宗门,貌似不错。

    但现在问题来了,怎么拿到手?

    虽然现在妖蜂皇看起来是绿色名字,是友善的,但刚才反应来看,如果自己敢拿这魂蜜结晶,大概率会翻脸,就自己现在这状态,必死无疑。

    悄悄拿也不可能,除非有人将妖蜂皇引出去,不然没机会。

    李维陷入了纠结之中。

    另一边,五个玩家变成的妖蜂已进入蜂巢内,沿着通道往里面飞,一路不断见到来往的妖蜂,但这些普通妖蜂没什么智慧,并没有认出他们,也没有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忙碌。

    “妖蜂皇在蜂巢最底下,我们先将路线走一遍确定位置,然后再计划行事。”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蜂巢底部诺大的妖蜂王国核心位置,五人分头摸清楚蜂巢底部的情况,找到了被大量兵蜂保卫的蜂房,最后在蜂皇室附近集合,队长云雷在频道中吩咐道:

    “按照计划,你们四个分头在不同地方破坏蜂巢,直接用天雷珠,引得蜂皇出去,我再进去拿走魂蜜结晶,切记用了天雷珠后立即准备传送回去,不要延误,不然死在这里损失会很大。”

    四人点头,分散离开。

    数分钟后,正一筹莫展的李维突然听到远处传来的巨大轰鸣之声,紧接着庞大的蜂巢开始剧烈震动,正吞噬雾气的钦原之子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身形一闪消失不见。

    李维见此只犹豫了半秒,便扑上前双手一合,将蜂妖皇刚才凝聚的最大一堆魂蜜结晶一扑,全收入个人空间内,激活青灵珠,然后唯一的右手取出挪移符开始激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