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余波-《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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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话,陆洵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气,彻底回过神来,当即起身,扬声道:“在下并未受伤,劳县君惦念了!”

    火光中看到陆洵站起身来,周县君当即松了口气。

    若是让一位刚刚冒头的年轻的四星级的大诗人横死在自己治下,那么想都不用想,甚至也无需朝廷责罚,光是天下修行者的唾沫,都能轻易淹死他。

    更何况,本来已经要谈妥,接下来付出些正常代价就能拿到手的两份「初读」,都是他今年为家族做出的重要贡献,若是此刻陆洵身死,这「初读」也就没了。

    “洵弟无事便好,无事便好!”

    周县君几步冲过来,竟是一把抓住陆洵的手,安抚几句,旋即扭头,大发雷霆,“邺城何地也,偌大魏郡的首善之地!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严查!严查!正午之前,我要见到那逃走的凶犯!”

    又扭头找到那缩在角落处的周显文的伴当兼同伙,怒声道:“将此人提走,本官亲自审问!”

    …………

    根本不用等到中午之前,天还未亮,事发之后也就不到一个时辰,那逃走的凶犯就已经被抓捕归案了。

    他脸上受了伤,后背又被一刀扎中,仓促之间虽然逃走,却连自己包扎止血都做不到,翻出坊墙之后,很快就被巡夜的兵丁发现了血迹,沿路追踪之下,他并没有跑出去太远,就被一队士兵给追上了。

    他甚至还有余力反击,刺伤了一个士兵的手臂,但最终还是被捕了。

    案情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清楚。

    根本连用刑都不必,周显文那伴当,便已经将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周显文因愤恨陆洵在诗末“禁周显文得气”,又在书院题诗也如此做法,让他深觉羞辱,起下了杀心,这便设法招揽了杀手,许下一千两银子,约定今晚杀人。

    对于这个说法,杀手亦供认不讳。

    天色渐渐亮起的时候,案子就已经尘埃落定。

    这并非寻常命案,乃是入室杀人,而且从毒狗的肉,到两个同犯的证词,整个证据链无比的完整,几乎不存任何疑问。

    等到早饭后,陈胄又代表周县君前来慰问的时候,就明确地表示,此案已经结案,两名从犯皆判“弃市”,即当众斩首。

    这绝对算是快刀斩乱麻了。

    当天上午,消息就已经不受控制地扩散开去。

    案情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也完全不存在什么值得深究和探讨的地方,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案卷报上去,从郡里,到刑部的复核,也都不会出现任何反复的可能,但这件案子背后的事情,却仍是足以供邺城人在茶余饭后说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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