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夜杀-《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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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道理来讲,根本就不会有人为了毒死几只狗,或偷几只狗,而在夜里潜伏到人家坊里作案,一旦抓住,实在得不偿失。

    再说了,这个年代可没有那种特殊的化学药剂,把狗毒死之后,只要得到尸首,加了另外的药大火一煮,就又干净无毒,可以卖钱了!

    在这里,毒死的东西,谁敢收?谁敢卖?又有谁敢吃?

    所以,这绝不是什么毒狗偷狗之类的!

    这怕是有人要对自己家不利!

    卧槽!

    一旦想明白这里面的逻辑,陆洵顿时浑身寒毛竖起。

    是谁呢?

    我也好,我家也好,平常都算是与人为善,应该是不曾结下这样不死不休的敌人吧?

    呃……好像也不对!

    打从我穿越过来,好像的确是得罪了不少人?

    仔细想想,殊死之敌还真可能有。

    别的不说,那林英就跟自己家有着难解的大仇——本来耀武扬威的,结果却先是被郭芳带人把家都给抄了,随后又被拉到县衙,打了八十大板,还被迫出了一把血,这可不是仇恨么?

    而且据说那林英平日里本就是个凶横的主儿,栽了这样的跟头,却眼看着自己声名鹊起,想要光明正大地来找自家麻烦,对他来说,已经是不大可能实现的目标了,那么,他会想到要半夜来寻仇杀人,倒是真有可能!

    还有那陈萍。

    帮小寡妇结尾那事儿,看着是一时了结了,那陈萍也似乎是收敛了,并没有下面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他的身份地位,要探查明白在背后帮小寡妇周小翠的人是自己,实在是无甚难度。

    那么,眼看就要到嘴的一块肥肉,就这么飞了,他心里能没有恨?

    表面上偃旗息鼓,背地里却准备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却是并非没有可能的。

    钱义……不好说。

    对了,还有周显文。

    截至到现在,自己公开写作,为外界共知的作品,一共有三篇,每一篇的末尾都有“禁周显文得气”的跋,他也应该是恨自己的。

    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丢人了。

    然而……他应该还不至于?

    不过也不好说,那家伙看着就是个有点偏执,而又傲气冲天的人,这种人其实心眼儿最小,容不得自己受一点委屈,动辄就要把过错都归到别人身上!

    然而……

    “嘶!”

    想明白这些,陆洵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管来的是谁吧,带给他的震惊,其实都没什么差别——这个世界的人,尤其是这些有些小势力、小地位和小名气的人,是真狠哪!

    在他们眼里,估计大宋律法就是一沓废纸吧?

    在现代社会的话,哪里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去?

    呃……也不对,或许在美丽国也是有的吧?但至少在国内,这种事情距离普通老百姓和社畜们,实在是太远了,简直闻所未闻。

    一旦出现,就是要上热搜的爆炸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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