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完工-《长白山下好种田》


    第(3/3)页

    “是长兴叔叔给抓的,叔叔说,这东西可以烤了吃。还说以前他小的时候,最爱抓这东西吃了。”清远略微皱着小眉头,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长兴叔叔爱吃这种大虫子呢?

    子轩笑了,被儿子的话勾起了童年的回忆。可不是么?以前最爱的就是到野地里,抓这种大大的蚂蚱,然后把头揪下来,扔到火里烧熟了吃。在那个时候,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呢。

    “儿子,这些东西,是爹爹小的时候吃的。那时候没有好东西可以吃,爹爹就会领着二叔一起,去外面抓了蚂蚱回来,然后烧了吃。现在你有很多好吃的,这东西还是留着玩吧。”子轩看了看清远手里的这只大蚂蚱,还别说,个头可真是不小呢。后面的大腿已经被摘掉了,翅膀也被弄没了,只留下前面的四条小腿,这家伙,在劫难逃了呢。

    “嗯,我可不想吃它,留着陪我玩吧。”清远虽然小,但是口齿伶俐,一点也不像是个四岁的小孩子。“爹爹,弟弟在看你呢,你放我下来,抱抱弟弟吧。你都好长时间没跟我们一起玩了。”清远十分疼弟弟清遥,扭动着小小的身子,让子轩放下他。

    子轩放下大儿子,然后从静涵怀里接过了小儿子,在清遥柔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儿子,想爹爹了没有?”

    这个小家伙才一周岁零两个多月呢,很多话还不会说,只是笑呵呵的趴在子轩的身上。嘴里叫着爹爹,然后直接在子轩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子轩的心里无限满足,“娘子,咱们什么时候生个女儿吧,这要是再有个女儿,那可就更好了。”子轩还是希望能有个女儿,像静涵一样的女儿。

    静涵失笑,这事情哪里是他们可以做主的?

    春杏过来,“老爷,夫人,厨房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中午饭,是不是先吃饭啊?老爷早晨就没吃饭的。”如今春桃已经嫁人了,春杏年纪小,订了亲还没成亲呢。当然了,她们嫁的也不是旁人,正是当初子轩从家里带来的那两个小厮,长兴和长旺。这两个人如今可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管事了呢。

    “那就先吃饭吧,吃过了饭咱们出去溜达溜达。”子轩这会儿也有些饿了,于是抱着小儿子,领着大儿子,一家人进了屋里。

    吃过了中午饭,一家人出去逛街。如今的镇东县城,可是商铺林立,买什么的都有。子轩给清远买了个陶制的面具,给清遥买了个小风车,乐得两个小家伙抱着子轩一顿猛亲。

    静涵走在后面,看着眼前的一大两小,感觉自己真的很满足。以后说不定还会再有孩子的呢,到时候,前前后后的跟着一堆小萝卜头,那个场面一定更好玩的。


    第(3/3)页